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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刻领会精神提前部署 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

[发布时间:2014-12-25 16:04:34 ] [阅读次数:23402 次]

 

1117下午,公司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,专题研究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有关工作。

会上,副总经理姜义营传达了《辽宁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》(辽委发〔201411号)、《营口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》(送审稿)及公用局的《营口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浅析》、《安全发展与企业主体责任》等相关文件精神。与会领导进行了讨论并发表了意见。

   党委书记、总经理王霄同志非常重视此项工作,就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:一是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”原则,进一步明确各党委班子成员承担责任,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,各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承担责任,形成领导班子全体共担安全生产职责的态势。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,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。二是各基层单位的行政领导和党支部领导,按照职责分工,加强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,一旦出现问题,均承担领导责任。三是各基层单位及党支部要依据上级文件精神,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职责分工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和通报制度,拟定出工作任务及相应职责的实施方案,把工作落到实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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