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动态  
不法业户拒绝处罚 二次窃水受到重处

[发布时间:2008-12-03 15:54:32 ] [阅读次数:6259 次]

     曾因窃水被停止供水,却仍不思悔改,竟变本加厉再次窃水,最终为此付出了双倍经济处罚的代价,应验了那句“自己配药自己吃”、自食其果的老话。
    旱河桥北某旅馆曾因窃水被水务公司做出补交水费5000元的处理,但业主王某却始终未补交水费,水务公司无奈对其断管停止供水。随后水务公司用水监察大队在对其跟踪监控过程中,于12月1日发现该旅馆竟私自从断管处接管再次窃水,他们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。市联合打击窃水办公室立即出动,控制该业主接受调查,水务公司再次对窃水管线做出断管处理。
    该业主窃水却不主动接受处理,还继续窃水,性质十分恶劣,因此水务公司对其加重进行追补水费10,000元的经济处罚。该业户自诉变卖了首饰,才凑齐了追补水费款,用双倍代价为自己的行为埋单, “自己配药自己吃”,得不偿失,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,后悔晚矣!
    水是商品,窃水违法,该业户的行为再次敲响了警钟:莫伸手,伸手必被捉,还是依法用水、守法经营好。水务公司对举报窃水的市民将继续按追补水费额的20%给予奖励,并对违章用水和窃水者严厉打击,绝不手软,对情节严重的还将移送公安、司法机关处理。 举报电话:2993456 。
[打印本页] [关闭本页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