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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重于泰山 防火胜于灭火

[发布时间:2008-12-30 08:54:54 ] [阅读次数:6567 次]

   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局、省公安厅、省消防局4.14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(公安部61号令),进一步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,我公司投入大量人力、物力、财力,着力消除火灾隐患。
     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明确各部位、各岗位消防管理人、责任人,单位内部逐级签定责任状,将消防工作任务目标量化分解到具体人,真正做到“定人、定岗、定责”。
     二是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,完善消防安全机制。
     三是公司重点要害部位设置了明显的防火标志,建立健全了公司消防组织机构,制定了《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》、《灭火应急疏散预案》。
     四是在原有消防器材的基础上,公司机关楼、营业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新增设了安全出口指示标志6个、照明灯7个、灭火器16个,对欠压的灭火器进行了重新装灌,进一步加强了火灾处理的物资保障。
     五是公司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,定期对员工进行教育、培训,先后组织员工消防演练7次,全面普及了消防安全常识,极大提高了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抗御火灾能力。
火灾事故作为企业一个无形的隐患时刻都可能出现,我公司全体员工将高度警惕,时刻铭记“责任重于泰山、防火重于灭火”,在工作岗位上努力将隐患消灭在萌芽当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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