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水常识  
供水常识(三)

[发布时间:2010-07-13 17:22:02 ] [阅读次数:25705 次]

1、如何正确使用便民供水盆用水?
答:便民供水盆的正面有一个下按式水控阀,用水者只需轻按,盆内即可流出自来水,如遇故障或损坏,请与“水务热线2993456”联系。
2、为什么有时不用水水表也会转?
答:家中的自来水水表在没有用水时,发现指针在微微转动,有时甚至会出现倒转现象。出现以上情况,不是水表本身的问题,而是由于停水时导致管道中存有空气造成的。短时间内即可消失。另外,dn15水表每转12万转发生1立方米,水表微转对计量不会有影响。供水部门提醒用户,如发现不用水时水表长期在转动,则可能是水表以后的管道存在漏水,就应及时排查修理。若怀疑水表本身有问题,按国家规定不得自行拆除,应及时向供水部门反映,将水表送有关部门检测。
3、怎样办理上水安装,需要携带什么手续?
答:用户办理报装须到水务公司用水管理部进行申报。新开发、改扩建项目,用户须持发改委批件与规划图办理。老房报装,用户须持房屋产权证明办理。刷车场报装,用户须持综合执法局批件办理。
4、办理上水安装需要缴纳什么费用,什么标准?
答:办理上水安装需要用户缴纳4项费用。
(1)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。标准为:①沿海产业基地与高新区10元/M2、②站前、西市工业园区12元/M2、其他地区15元/M2。执行文件:辽财综函[2006]103号、市委市政府现场办公会议纪要[2003]第40期、2002年第9期《市政府办公纪要》。
(2)、基建水费。共两项收费形式:①依表计量收费方式。具备装表计量条件的,可依照用水量进行收费。②无装表计量条件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收取2M3水量×适用水价收取。
饮用水单价为6.49元/ M3、非饮用水单价为6.27元/M3
(3)、设计费。按工程预算总值的5.69%收取。(国家二级标准)
(4)、工程施工费。按预算价值收取,以工程决算为准。
[打印本页] [关闭本页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