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动态  
公司召开“我为企业增光彩”活动动员部署会

[发布时间:2011-04-07 16:23:21 ] [阅读次数:7258 次]

      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的“我为企业增光彩”活动倡议,329日下午,公司召开了“我为企业增光彩”活动动员部署会。公司党政班子、各基层单位支部书记、主要负责人及机关各部长参会。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武显东同志主持会议。

会上,公司宣传部部长隋春艳宣读了《关于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“我为企业增光彩”活动实施方案》。该方案是对《倡议》的进一步细化,明确了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、主要内容、具体方法和相关要求,并将此项活动纳入团队建设考核范畴,设置考核标准和分值,对个人或集体参加公司及上级举办各类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、提合理化建议被本单位或公司采纳应用的、收到表扬信或锦旗经认定真实的、参与局党委“一封信”活动反映问题真实有效的、见义勇为、拾金不昧、助人为乐等好人好事以及其他为企业增光行为,给所在单位加分,为个人颁发“为企业增光彩”物资奖励,并做为年终评先的重要依据,为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开展 “我为企业增光彩”活动指明了方向。

会上,公司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武显东就此项活动做了进一步动员,他说:“我为企业增光彩”活动是对去年郭智敏总经理提出的 “企兴我荣,企衰我耻,我为企业增光彩”企业理念的转化,是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的延续,是争先创优的具体化,是激发广大干部职工通过日常的道德行为培养,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人格魅力,幻化成爱岗敬业、奉献社会的自觉行动,每名干部职工都要在岗位上扎实工作,勇于争先;在社会上传承美德,积极奉献,用实际行动书写完美人生档案,为企业增光添彩。同时,他对开展活动提出三点具体要求:一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认真传达,迅速发动,把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有成效。二要明确活动内容,做到有的放矢,不流于形式,不走过场。三要注重活动方式,认真组织座谈,及时上报好人好事,搞好舆论宣传和引导。

最后,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、总经理郭智敏通过举实例讲道理,阐述了为什么要开展此项活动和开展此项活动的最终目的,就是要通过干部职工的具体行动,提升企业服务标准和形象,并就如何开展此项活动提出三点意见:一要提高认识。一方面要明确目的性,培养员工高尚道德情操,尽善尽美地服务于社会、奉献于社会,要通过我们每名水务职工,在社会上反映并树立良好的水务企业形象。另一方面要明确意义,只有我们把工作做好了,才能争取社会的认可,只有得到社会的认可了,才能让社会支持我们水务工作,有了社会的支持,才能促进供水事业的快速发展。同时,我们的良好行为、良好道德能够在社会上有所体现,所做的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等好人好事,在他人受益的同时,自己和企业都受益。二要高度重视。要从四个环节入手,一是认真组织传达公司党委的倡议、实施方案和要求,让职工人人皆知。二是组织好学习座谈讨论,人人都提高认识,明确活动目的和意义,达到将我们的想法转化为每名员工的想法和行为。三是投放精力。要造成声势,形成氛围。各单位要根据公司总体要求,结合本单位,设置好方法、措施、载体来推进此项活动,进行正确领导、引导和挖掘。四是领导要弘扬正气,旗帜鲜明地让干部职工知道我们提倡什么,如何去做,我们反对什么,不去触犯,作为领导者还要头脑清醒不犯糊涂,要公道正派,扶植正气,主持正义。三要务实。要注重精心播种、培育和收获结果,防止走过场,劳民伤财,搞形式主义。

[打印本页] [关闭本页]